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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武生活与杨学洪合作作品署名权纠纷一案的电话答复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6 17:52:32  浏览:852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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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武生活与杨学洪合作作品署名权纠纷一案的电话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武生活与杨学洪合作作品署名权纠纷一案的电话答复

1990年2月7日,最高法院民事审判庭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临沂市武生活与杨学洪合作作品署名权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们提出如下意见:①该案当事人是对《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年鉴》特载部分的“写作负责人名单”有争议,不是对登载作品作者的署名权之争,也不是作品本身的归属之争,无需作出是职务作品、还是合作作品的认定;②写作负责人错写为李玉华,既不是李的责任,也不涉及李的权利,判决结果也不需要李承担民事责任,故不应将李追加为第三人;③写作负责人名单问题,按要求应以市长指定为准报送。武生活在1986年12月填表时,私自将名单填报李玉华,似应由行政解决,但在1987年4月以市政府名义报送文章时,附表写作负责人为武生活、杨学洪,而《年鉴》仍按前表登“特载”应承担主要责任,可建议由行政出面联系《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年鉴》予以更正。在联系有关单位妥善解决后,可裁定发回第一审,动员原告撤诉或驳回起诉。
以上意见,供你们审理该案时参考。

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临沂市武生活与杨学洪合作作品署名权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 鲁法(民)发〔1989〕78号
最高人民法院:
我省临沂市武生活与杨学洪合作作品署名权纠纷一案,武生活不服临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向省院提出上诉。经我院审理认为,该案有其特殊性,为慎重判处,特此报告请示。现将案情及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上诉人:武生活(原审被告),男,46岁,汉族,大专文化,四川省梓潼县人,现任临沂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住市府家属院。
委托代理人:宋秉明,山东省经济法律顾问处律师。
被上诉人:杨学洪(原审原告),男,36岁,汉族,大专文化,山东省莒县人,现任临沂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干部,住临沂市政府家属院。
原审第三人:李玉华,男,25岁,汉族,中专文化,临沂市人,系临沂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干部。
案情:
1986年2月22日《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年鉴》(以下简称年鉴)理事会,向临沂市市长发出响应信,并向市长约稿。按照《年鉴》理事会章程规定,凡参加者需交会费(交不起者可免);市长担任《年鉴》理事会理事并由市长指定理事联络员和写作负责人,当时的临沂市市长陈豁然指定武生活为理事联络员;武生活、杨学洪为写作负责人,并于1986年5月21日签发了同意参加《年鉴》理事会的响应信。在这期间陈豁然、武生活、杨学洪三人按写作提纲,共同研究了文章题目和写作内容,即:在杨学洪、武生活1986年3月为《临沂地区经济社会年鉴》写的《临沂市经济社会概况》一文的基础上,由武生活执笔修改整理而成《古城春晓话临沂》一文。文章写成后经陈豁然修改定稿发往《年鉴》编辑部。编辑部将《古城春晓话临沂》改名为《琅琊古城的今天》。以“临沂市长陈豁然”的署名登载在《年鉴》1986年版第756页上。
1986年12月6日,武生活与本单位打字员李玉华去长沙参加《年鉴》理事会议。会议期间,武生活未经市长指定和李玉华同意(本人不知道),在填写理事联络员、写作负责人登记表时将李玉华的名字填入写作负责人一栏内。后被登载在《年鉴》1987年版特载上。1987年4月,由被上诉人杨学洪执笔写了《临沂新姿》一文,经副市长刘丕样,原市长陈豁然修改定稿后报送,仍以临沂市市长陈豁然的署名登载在《年鉴》1987年版第798页上。按照《年鉴》编写提要规定,特载部分登载理事联络员、写作负责人名单。关于城市状况介绍部分规定:“文章一般要署作者名(建议小城市仍由市长署名);文章中的统计数字和打印稿要加盖统计局、市政府办公厅(室)公章”。1986年、1987年临沂报送的两文附页上写作负责人均是武生活和杨学洪二人。但武生活在填表时删掉了写作负责人之一杨学洪的名字。当《年鉴》1987年版发表后,杨学洪发现写作负责人是李玉华,即找上诉人质问,双方酿成纠纷。1988年7月3日被上诉人杨学洪向临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诉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上诉人答辩称:“两篇作品属职务作品,个人没有署名权。”并反诉称:“原告说我侵犯版权纯属无中生有;写作负责人只有我一人”。
第一审审理期间,1988年10月27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向《年鉴》编辑部交了5000元会费。在诉争前的1987年武生活将合著的《琅琊古城的今天》一文,作为自己的论文之一,被评为市级拔尖人才,说明武本人承认是合作作品,享有著作权。关于两文的属性问题,职务作品目前在我国无法律规定,山东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处与国家版权局对此问题的看法完全相反,省版权处认为是合作作品,国家版权局则认为是职务作品。写作负责人是否属于文章署名权的范围?《年鉴》编辑部的两次函件前后不一致,第一次承认写作负责人是作者。第二次不承认写作负责人是作者。但从1985、1986、1987年出版情况看,具有表明作者身份的意思。1986、1987年的稿酬问题。1986年由武生活从长沙开会期间带回130元,共9人平均分配。1987年由编辑部直接寄给杨洪学130元,由杨学洪个人处理了。
临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1986、1987年发表在《年鉴》上的两文系陈豁然、杨学洪、武生活三人共同创作的作品,陈豁然及原、被告均有署名权。被告武生活连续二年侵犯了原告杨学洪写作负责人的署名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承担民事责任。经调解无效,于1988年11月26日公开审理判决:一、由被告武生活负责恢复原告杨学洪在1986、1987年《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年鉴》版本中的《琅琊古城的今天》和《临沂新姿》两篇作品的写作负责人署名权;停止对原告杨学洪在此两篇文章中的写作负责人署名权的不法侵害;二、被告武生活向原告杨学洪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三、被告武生活赔偿原告杨学洪经济损失200元整;四、驳回被告武生活的反诉请求。武生活不服,向我院提出上诉。其理由:1.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应归市政府所有,原审认定为三人合作作品是错误的。因为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并交了会费;二是加盖公章并落款。2.写作负责人只有我一个,并且写作负责人不属署名权范围。3.如果是合作作品,那么侵权人是陈豁然,应追加陈为被告。4.第一审法院偏袒原告一方,并剥夺了我的辩论权。
本案的焦点有两个。一是两文的属性;是职务作品,还是非职务作品?二是写作负责人是一个还是两个?写作负责人是否属于作者署名权范围?
对此,我院审判委员会研究的意见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1988)民他字第21号“关于由别人代为起草而以个人名义发表的会议讲话作品其著作权(版权)应归个人所有的批复”精神,本案所争执的作品属职务作品,因文章的内容基本上反映了市政府的意志;文章内表明的数字为市统计局提供并盖有市政府、市统计局的公章;文章的落款为临沂市人民政府;《年鉴》规定以原市长陈豁然的名义发表;武生活、杨学洪执笔写稿是完成市长交给的工作任务:《年鉴》特载写作负责人名单不属于著作权的署名权范围。因此,本案所争执的作品其著作权应归市政府所有。《年鉴》特载写作负责人姓名具有表明实际作者的意思。因此,上诉人武生活在填报理事、理事联络员、写作负责人登记表时擅自删掉写作负责人之一杨学洪而换成李玉华,可视为侵权,应承担民事责任,向被上诉人杨学洪、第三人李玉华赔礼道歉,并负责向《年鉴》编辑部声明再版时予以更正。本案由省法院改判处理。
上述意见当否,请批示。
198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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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



教师〔2004〕4号


  根据国务院批转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以下简称教师网联计划),启动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教师网联计划,实施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是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紧迫任务

  按照《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要求,我部于1999年-2003年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开展全国中小学教师岗位培训,组织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取得了积极成效。2003年9月教育部启动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运用远程教育手段,整合优质教师教育资源,高质量、高效益地培训教师,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对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任务。我国1000万中小学教师支撑着世界上最宏大的基础教育。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亿万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祖国的前途命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中小学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是优质教育资源的核心要素,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越来越取决于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但是,目前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上还不能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积极推进教师教育创新,构建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对于推动教育的改革发展,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贯彻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教师网联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教师培训,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是当前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战略性举措,也是关系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加快推进教师网联计划,构建开放高效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

  实施教师网联计划,是大幅度提高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要认真贯彻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全国教师网联计划实施步伐,努力促进教师教育体系和卫星电视网、计算机互联网及其他教育资源优化整合,有效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充分发挥相关高校的优势,按照教师网联计划“三步走”的发展方针,争取用五年左右时间,构建以师范院校、其他举办教师教育的高校和教育机构为主体,以高水平大学为先导和核心,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为支撑,中小学校本研修为基础,职前职后教育一体化,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相沟通,覆盖全国城乡、开放高效的教师教育网络体系,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水平。要实现上述目标,当前的主要任务是:

  1.加强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教师网联”是在教育部支持下,以部分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大学为先导,并逐步扩大,吸纳其他教育机构参加的开展远程教师培训的行业协作组织。“教师网联”要加强行业自律,加强成员之间的沟通、联合与协作,建立成员之间互联、互通工作机制,建立相关技术标准,完善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制度,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加快计算机远程教育平台和门户网站建设,发挥卫星电视教育媒体和教师培训专业网站的作用;加快远程教师学历培训和非学历培训课程资源建设,建设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库,实现优质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加快校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校外学习中心的建设,构建上下贯通的教师培训体系。

  “教师网联”成员单位要将开展教师远程教育纳入学校(机构)整体教学组织和管理体系, 整合相关教师教育资源,努力为各地开展教师培训提供高效、适用的优质资源、技术环境和服务支持。要加强与各地教师教育机构的联合与合作,积极吸纳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机构)加入“教师网联”核心成员,共同有效地开展教师培训。

  2.积极推进区域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体系建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各地推进实施教师网联计划,组织开展教师培训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推进全国教师网联计划,实施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地要积极推进整合区域内“人网”、“天网”、“地网”等相关教师教育资源,发挥高水平大学在教师培训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发挥其他师范院校和举办教师教育机构的骨干作用,形成开放、灵活的区域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要建立各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与全国“教师网联”之间互联互通和联合合作的有效机制,促进省级区域性教师网联与全国教师网联相互衔接,促进符合条件的省属院校与“教师网联”成员之间的合作办学,共同开展教师学历培训与非学历培训。支持和鼓励区域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实现全国优质教师培训资源的共建共享。

  3.大力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改革与建设,构建多功能的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承担着教师培训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等功能,是推进教师网联计划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要积极推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县级教科研、电教、电大工作站等相关机构的资源整合和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合力,构建“多功能,大服务”,上挂高等教育机构,下联中小学校的县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形成“教师网联”的校外学习中心(点)和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电大系统的优势,并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形成与教师网联远程教师培训与管理平台相互衔接、优质资源共享的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改革与建设作为基础教育和教师培训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教育部将制订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标准,促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

  4.建立校本研修制度,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学习型组织建设。加强校本研修是实施教师网联计划的基础,是现阶段开展教师全员培训的重要辅助途径。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校本研修制度。教师网联要建立与中小学相互沟通的机制,为校本研修提供快捷便利的培训平台和优质课程资源的支持。推广教师发展学校经验。举办教师教育的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机构要与中小学校合作,培训中小学教师,加强对校本研修的指导。组织和支持培训专家深入中小学,送教下乡。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本研修的指导和管理,将集中培训与校本研修有机结合,不能以单纯校本研修代替集中培训。

  三、以推进教师网联计划为抓手,启动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今后五年内,全国教师网联计划的主要任务是按照“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方针,组织实施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组织优秀教师高层次研修和骨干教师培训,不断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学位层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

  1.实施1000万中小学教师新一轮全员培训,显著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以实施教师网联计划为抓手和主要依托,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教师新一轮全员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使每位教师接受不少于240学时的在职培训,促进广大教师队伍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显著提高。

  2.实施200万中小学教师学历学位提高培训,促进全国教师学历学位水平整体提升。要充分发挥教师网联计划的优势,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对200万左右的中小学教师进行学历学位提高培训。到2007年底,使全国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者提高到70%左右;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提高到50%左右;高中教师在学历达标基础上,具有研究生学历者达到一定比例。

  3.实施100万骨干教师培训,形成中小学骨干教师梯队。今后五年内,分别组织实施以提高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的优秀中小学教师高级研修、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形成全国中小学骨干教师梯队,发挥骨干教师在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四、加快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建设,促进优质教师课程资源共建共享

  1.积极研究开发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多样化的教师培训课程资源。要紧密结合新一轮教师培训的需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研究开发优质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在内容上,要注意根据在职教师的特点和需求,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在类型上,要体现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多样化,以满足不同层次教师的学习需求;在形式上,要体现文本、光盘和网络资源相结合,形成集多种呈现方式为一体的教师学历和非学历培训课程资源“超市”,满足广大教师对课程资源的需求和选择。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培训资源开发,促进良性竞争。

  2.建立严格规范的教师培训课程资源评审和遴选机制,促进优质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建立教师培训课程资源评审和遴选机制,严把教师培训资源质量关。教育部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国家级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规划与评审工作。定期举办全国教师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征集和评审活动,发布和推荐优质教师教育课程资源目录。未经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专家委员会审定的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不能在全国范围推荐使用。教师网联要研究开发远程教师学历培训核心课程资源和教师非学历培训国家课程资源,共建共享优质课程资源机制。鼓励和支持省际优质教师培训“地方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

  五、采取有力措施,为加快推进全国教师网联计划,实施新一轮教师培训提供保障

  1.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各地要加强对实施教师网联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教师培训的领导。把教师培训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同步考虑,统筹安排,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要把教师培训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教师培训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要理顺教师培训工作管理体制,明确教师培训工作责任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教师培训,杜绝多头管理、重复培训和乱办班、乱收费;统筹协调有关教师教育机构,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培训的监管,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和质量评估制度。要将实施教师网联计划和教师培训工作纳入教育督导。

  2.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与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教师资格证书再认证和教师职务评聘相结合,形成教师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教师培训证书制度,建立教师培训管理档案和学分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培训的管理,坚持学用一致、学以致用的原则;建立教师学历培训和非学历培训有关课程、学分互认机制。

  3.坚持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师培训经费。抓好教师培训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师培训经费的保障机制,以及政府、学校和教师个人培训成本分担机制。要将必要的教师培训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教育预算,按照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单独列支,切实予以保障。教师学历提高培训以个人负担经费为主;政府部门组织的教师集中培训,以有关部门负担经费为主。中央财政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国家级教师培训项目,并对中西部农村地区教师培训予以必要的倾斜和支持。各级政府应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并对农村教师培训予以倾斜。有条件的地区试行教师培训券制度,要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推进教师网联计划,实施新一轮教师培训,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教育机构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把教师培训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为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2003-2007年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

  一、宗旨与目标

  2003-2007年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关于“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要求,配合“两基攻坚计划”和“农村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方针,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全面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促进农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原则

  1.创新原则。新一轮教师培训要在充分总结和吸收以往教师培训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以创新求质量,以创新求效益,以创新促发展,按照终身学习的要求,遵循教师培训规律,积极推进教师培训制度、体系、模式、方法、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促进教师培训可持续发展。

  2.集成原则。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师教育现代化,以相关大学为龙头,有效整合教师教育资源,使教师教育系统(人网)、卫星电教系统(天网)和计算机互联网(地网)相融通,实现“三网”系统集成,优势互补,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形成覆盖全国城乡的、现代高效的教师教育网络体系。

  3.开放原则。充分发挥高等师范院校、具备条件的综合大学和教师培训机构的优势,开发和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利用一切优质资源,有效地促进教师培训工作。

  4.实效原则。根据我国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各地教师队伍的实际状况,坚持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坚持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坚持因地制宜,按需施教,注重实效。

  三、任务和要求

  2003-2007年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具体任务和要求是:

  1.组织实施以农村教师为重点的100万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

  --组织实施优秀教师高级研修。推荐选拔中小学特级教师或有突出贡献的中小学优秀中青年教师,通过境内境外脱产研修和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学习和研究国内外中小学先进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开阔教育视野,凝练总结教学经验和教育思想,为他们成长为新一代中小学教育专家打下基础,带动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组织实施农村骨干教师和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培训。配合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和西部“两基”攻坚计划,充分发挥“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的优势,采取集中研修、远程学习、在岗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以基础教育新课程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者培训,更新教育观念,开阔视野,提高骨干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在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和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带头和辐射作用。

  --组织实施10万名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五年内,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以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为重点,以综合素质提高为主要目标的10万名骨干教师省级培训,显著提高其师德和业务水平,在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带头作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100万名骨干教师市(地)级培训。五年内,支持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人网”、“天网”、“地网”相结合等多种途径,组织100万名以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为重点,以综合素质提高为主要目标的骨干教师市(地)级培训,显著提高其师德和业务水平,在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骨干作用。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全国1000万中小学教师的全员培训

  五年内,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以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以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为载体,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教师的全员素质提高培训,使每位教师完成不低于240学时的在职非学历进修。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重点是“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具体要求如下:

  --新理念:以实施素质教育理念为核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和内容,加强对广大教师进行实施素质教育思想观念的教育,帮助广大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树立与素质教育相符合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开拓知识视野,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新课程: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计划,本着“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培训。使每位拟进入新课程教学的教师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岗前培训,并进一步帮助广大教师在教学改革实践中,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新课程改革。

  --新技术: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计划”,建立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培训、考试和认证体系。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使全国绝大部分中小学教师普遍接受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高广大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能力。

  --师德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宣传,改革师德教育方式方法,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显著提高。

  3.组织实施200万中小学教师学历学位提高培训

  以实施全国教师网联计划为主要依托,鼓励和支持200万中小学教师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进行学历学位提高培训。争取到2007年,全国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者达到70%;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达到50%;高中教师在学历达标基础上,具有研究生学历者达到一定比例。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师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通过学校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等多种途径进行学历学位提高培训。主要包括:

  --小学教师进修高等师范专科及本科学历提高培训。全国每年30万人左右,五年培训150万人左右。

  --初中教师进修高等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提高培训。全国每年20万人左右,五年培训100万人左右。

  --高中教师学历达标培训。全国每年培训4万人左右,五年培训20万人左右。

  --中小学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学位培训。全国每年培训10000人左右,五年培训5万人左右。

  4.实施西部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支持计划

  --组织特级教师名师讲学团赴西部农村讲学。在教育部支持下,委托部分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特级教师和优秀教师,分别组成名师巡回讲演团,分赴西部农村地区进行巡回讲学。

  --实施对西部农村教师培训资源支持援助项目。配合“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通过开发、评审遴选和择优收购的方式,选择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培训资源,为西部农村地区教师培训提供必要的文本、光盘和多媒体培训资源的支持。

  四、实施策略与工作要求

  1.树立先进培训理念,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以终身学习和教师专业化理论为指导,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的教师培训理论和实践,总结以往教师培训经验,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师发展为本,重视教师主体参与、开展实践反思、加强合作学习、体验成果分享,突出研训一体,发展校本研修,促进教师学习型团队建设和学校学习型组织建设,使教师培训的过程成为教师人力资源开发的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和专业发展的过程。

  2.突出培训重点,讲求培训实效。把开展教师非学历素质提高教育与开展教师学历学位提升教育相结合,重在教师实际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按照“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原则,制定培训规划,突出重点,带动全员;坚持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内容,力求科学合理地设计培训课程,精选培训内容,开发培训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教师的实际需要,使广大教师都能在培训过程中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3.完善培训制度,探索有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形成教师培训的激励机制,促进教师培训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教师学历学位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沟通的机制;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建立政府、学校、个人三者共同承担教师培训经费的分担机制。

  4.整合优质资源,创新培训体系。积极整合教师教育资源,构建以高水平大学为龙头和核心,师范院校和其他举办教师教育的高校为主体,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为服务支撑,中小学校本研修为基础,教师教育系统(人网)、卫星电教系统(天网)、计算机互联网(地网)相融通,系统集成,优势互补,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现代高效的教师培训体系。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优质资源,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水平。

  5.更新培训手段,变革培训模式。以信息化带动教师培训的现代化,充分发挥“人网”、“天网”和“地网”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坚持培训与教研、教改相结合,集中研修与分散研修相结合,短期面授和长期跟踪指导相结合。积极探索以参与式为主的多种行之有效的教师培训模式,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关于印发厦门市平抑市场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物价局


厦财企〔2007〕52号
关于印发厦门市平抑市场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应对市场波动情况应急预案的通知》(厦府[2003]295号)精神,我们联合制定了《厦门市平抑市场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特此通知。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厦门市物价局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厦门市财政局   2007年12月30日印发

厦门市平抑市场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可能对我市市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加强对平抑市场应急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平抑市场应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专项用于市政府确定的粮油、重要副食品(肉、糖、罐头)、化肥和医药商品等应急商品物资(以下简称应急商品物资)的货源组织、储备、应急投放等费用补贴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应急商品物资储备的主管部门和承储企业及相关单位。

  主管部门是指负责各应急商品物资的市场监测和储备管理的单位;

  承储企业是指经主管部门确定的负责应急商品储备并与主管部门签定承储协议的单位。

  第四条 市财政局是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核拨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各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应急商品储备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应急商品物资的储备计划由各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主管部门对承储企业下达承储计划,并签订承储协议。

  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来源:

  1、每年财政预算安排的粮油风险基金;

  2、每年财政预算安排的重要物资储备资金;

  3、每年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价格调节基金;

  4、其他资金。

  第七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1、应急商品储备发生的合理的运杂费、冷藏费、保管费、速冻费、保险费和占用资金成本的利息等费用。

  2、因突发公共事件等原因导致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为平抑市场价格,企业按照政府要求组织调运、商品储备、增加库存量、投放物资、限量销售等发生的额外费用(或损失)的补贴。生活必需品目录按《厦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3、其他经市财政局审核确定的费用。

  第八条 专项资金的扶持标准:

  1、运杂费、冷藏费、仓储费、保管费、速冻费、保险费等,按实际发生数与市场同类商品的同项费用对比核定。

  2、利息,按照确认的储备商品成本、储备数量、储备期限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包干使用;储备商品成本参照国家规定的出厂价或同类商品的市场参考价格情况逐年确定。

  3、承储企业未使用银行贷款而以自有资金进行应急商品储备的,可按同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和确认的储备商品成本计算给予利息补贴。但储备应急商品占用的储备资金是由财政拨款解决的,不予计算补贴应急商品的储备资金利息。

  第九条 专项资金审核及拨付程序:

  1、承储单位应按市财政预算编制的要求,提出年度本单位专项资金预算,由所属应急商品储备管理部门审核后,列入部门预算报市财政审批。

  2、专项资金补贴由承储企业于储备任务完成后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市财政核定后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付到承储企业。

  3、申请专项资金补贴应报送以下材料:部门及承储单位的资金申请报告、市政府批准储备文件、有关部门下达的重要物资储备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相关费用清单等。

  第十条 粮油风险基金的管理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第十一条 承储企业未按照协议要求进行储备或擅自更换储备品种、数量、地点,或未按照要求上报应急储备情况的,将依照协议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各用款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市财政等部门将对承储企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对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其他违反财经法律法规情形的,除追回资金、解除协议外,还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